俄亥俄州小鎮上25歲的吉布斯和18歲的克萊夫是狂熱的哥特搖滾迷,他們癡迷The Cure、邦豪斯等樂隊,尤其推崇歌手斯蒂夫·尼克斯。吉布斯在本地攝影店領取微薄薪水,對生活感到厭倦,而克萊夫則將她視作精神偶像,內心卻渴望著英雄式男性的懷抱。當兩人得知紐約即將舉辦年度"斯蒂夫千人夜"卡拉OK活動時,決定踏上前往紐約的公路之旅。路途中的各處路牌標注著500多英里的追夢距離:在110公里標記處,吉布斯目睹另一位女孩的經歷使自身音樂理想遭遇沖擊;行至165公里時,英俊男子的出現令她的感情世界產生波動;當到達368公里節點,克萊夫在與粗野男孩的接觸中經歷了痛苦性經歷,徹底粉碎了他對浪漫的幻想。盡管遭遇種種現實打擊,兩人最終抵達紐約參與這場哥特音樂盛會,在光怪陸離的都市氛圍中重新確認了夢想的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