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僅十三歲的比利時男孩Gunther Strobbe與父親及三個叔叔同住在祖母家中,這個由酒鬼、賭徒和花花公子組成的家族終日無所事事。冬天他們刮凈腿毛、涂脂抹粉裝扮成女性到酒館招搖;盛夏則赤身裸體踩著自行車穿梭街巷。Gunther目睹家族成員荒誕不經的生活方式,雖對這種外人眼中不堪的家庭環境抱有深切眷戀,卻也不禁開始質疑自己是否注定重復父輩的命運輪回。影片通過少年的視角,在醉酒鬧事與肢體沖突交織中,勾勒出一幅充滿粗糲生命力的家族群像。這個被血緣強行捆綁的畸形家庭,既暴露出生活殘酷的一面,又在混亂中維系著某種難以割舍的情感紐帶。